中国检察机关已着手没收与钱志敏相关的逾61,800枚比特币及其他资产,该案涉及403.8亿元人民币(57亿美元)的投资诈骗,钱志敏目前正在英国服刑。
摘要
- 中国检察机关已着手没收与一起涉及逾10.2万名投资者的57亿美元投资诈骗案相关的逾61,800枚比特币。
- 这些资产与钱志敏有关,她于2017年逃离中国,后在英国被判处11年零8个月监禁。
- 中国一家法院给予受害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六个月时间参与没收程序。
- 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受害者对所有权的主张应适用中国法律,尽管他们对被扣押比特币的受偿权利仍未确定。
据中国财经媒体第一财经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13日宣布,已受理一项追缴涉嫌通过2014年至2017年间运营的非法集资计划所获资产的申请。
该法院于9月28日正式受理此案,并开启了为期六个月的期限,供受影响投资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没收程序。
检察机关正在追缴该加密货币以及现金、珠宝、金融投资和其他据信是用该计划所得购买的财产。
根据中国法院对该案的陈述,超过10.2万名投资者合计损失超过199亿元人民币。
中国针对与钱志敏相关的比特币及其他资产
该没收请求涉及通过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积累的资产,这是一家由钱志敏控制的公司,曾在多个中国城市推销投资产品。
从2014年4月到2017年8月,该公司涉嫌通过无牌照理财产品募集403.78亿元人民币,这些产品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付息和异常高的回报。
检察机关表示,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偿还现有投资者、为虚构的投资项目融资,以及购买加密货币、房地产、车辆和奢侈品。
这些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向客户宣传的业务活动,导致数千名投资者无法收回原始投资。
根据法院公告,被确定用于没收的资产包括逾61,800枚BTC、逾72,700枚比特币现金和逾360万枚XRP,以及比特币黄金、比特币SV、狗狗币和其他持仓。
中国检察机关已请求追缴违法所得、用违法所得获得的财产以及这些资产产生的任何收益,但以根据适用法律返还给投资者的金额为限。
未参与当前程序的投资者仍保留从追回资产中获得赔偿的资格。
钱志敏如何将比特币转移至英国
2017年7月,在当局调查该投资运作之际,钱志敏逃离中国,携带了一台存有加密货币钱包访问权限的电脑。
她随后使用圣基茨和尼维斯护照以张雅迪之名进入英国,调查人员称她在那里与同伙合作,将加密货币转换为现金、财产和其他资产。
正如crypto.news此前报道,钱志敏的投资产品承诺回报高达300%,吸引了投资金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投资者。
英国调查人员于2018年在收到有关涉嫌犯罪资产的线索后开始追踪这些资金。
当年10月和11月,在对伦敦一处房产和保险箱进行搜查时,大都会警察局查获了可访问大量比特币持仓的设备和私钥。
经过涉及英国和中国执法当局的调查,钱志敏最终于2024年4月被捕。
她的同伙简雯于2024年因洗钱与欺诈相关的加密货币而被判处监禁六年零八个月。
钱志敏随后于2025年9月对洗钱罪行认罪,并于11月11日在南华克刑事法院被判处11年零八个月监禁。
英国法院裁定中国法律适用于比特币所有权主张
与此同时,关于谁在法律上有权获得被扣押比特币的争议仍悬而未决于英国法院。
在10月12日的一项判决中,高等法院法官马克·特纳裁定,中国法律应管辖受害者寻求分得该加密货币而提出的基础所有权主张。
该裁决是在围绕投资者能否通过涉及欺诈性投资合同和追踪被盗资金的索赔,依据英国法律确立所有权权利的辩论之后作出的。
法院认定,原始投资交易、被指控的不当行为以及比特币的购买均发生在中国,因此中国法律适用于基础权利。
据报道,约有16,000名受害者加入了英国的追偿程序,其中关于比特币所有权的主张仍未解决。
根据英国《2002年犯罪收益法》第281条,申请人必须确立对民事追偿目标资产的合法所有权权益。
10月的裁决并未确定个人投资者是否有权获得该比特币,也未确定其追偿是否应包括比特币随后升值所带来的收益。
代表部分受害者的律师正在提起上诉,同时预计将进一步举行听证会,以审查中国法律的适用情况以及支持个人所有权主张的证据。
英国检方正另行依据《犯罪收益法》寻求对被扣押资产进行民事追偿,而高等法院尚未就针对该加密货币的相互竞争的主张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