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 根據 AB 2409,加州公職人員與雇員將被禁止發行迷因幣。
- 數位資產平台也將被禁止上架某些與聯邦、州或地方官員相關的迷因幣。
- 這項法律出台之際,華盛頓的立法者正在辯論對政治人物加密貨幣事業的類似限制。
加州州長加文·紐森已簽署一項法案,禁止該州公職人員發行迷因幣,對政治人物參與加密貨幣市場增添了新的限制。
由眾議員阿韋利諾·瓦倫西亞(民主黨-安納海姆)提出的第 2409 號議會法案,禁止加州公職人員與雇員發行迷因幣。該法案也禁止數位資產服務供應商上架某些於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後發行的迷因幣,若這些迷因幣是由聯邦、州或地方公職人員提供,或與其合作發行。
突發:@CAGovernor 加文·紐森剛剛簽署新立法,以防止公職人員發行迷因幣、保護消費者、追究不良行為者的責任,並為受害者追回資金。
此事發生之際,川普政府正展現出前所未有的腐敗程度,並且… pic.twitter.com/AveSyDJh9x
— 紐森州長新聞辦公室(@GovPressOffice)2026 年 9 月 27 日
該法律賦予加州總檢察長、地區檢察官、市檢察官與縣法律顧問提起民事訴訟以執行這些限制的權力,包括尋求禁制令與沒收資金。
這項立法出台之際,外界對政治人物推出加密代幣或從中獲利的審查日益嚴格,尤其是在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及其家族已在數位資產領域建立龐大商業版圖的情況下。
在一則推文中,紐森的新聞辦公室明確將這項立法與川普的迷因幣行動連結起來,指控該政府「腐敗程度前所未見」。紐森本人則在後續一則稱川普為「騙局」的推文中補充說:「任何官員都不應利用其職位獲利。」
加州針對政治迷因幣
AB 2409 將迷因幣定義為一種數位資產,「其行銷是基於與網路迷因、人物、時事或趨勢的關聯」,且其價值主要來自「公眾興趣、投機或社群參與」。
該法案明確禁止「公職人員或公務員」發行此類代幣。其交易所限制適用於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發行的迷因幣,且該代幣是由聯邦公職人員或州或地方公職人員提供,或與其合作提供。
這意味著該法律並不構成加州對迷因幣的全面禁令。相反,它針對的是與公職人員相關的代幣,並對服務加州居民的數位資產平台課以義務。
川普與迷因幣
加州這項立法出台之際,聯邦立法者正在辯論是否應允許公職人員在任職期間發行加密資產或從中獲利。
7 月,參議員 Kirsten Gillibrand(紐約州民主黨)再次呼籲立法禁止政治人物及其配偶發行或推廣數位資產,包括迷因幣。她的提案是在川普披露前一年超過 12 億美元的加密相關收益之後提出的,其中包括超過 6.35 億美元歸因於他以 Solana 為基礎的TRUMP 迷因幣。
這個問題也成為聯邦《Clarity Act》談判的一部分。該法案 9 月版本包含條款,將允許州檢察長對受涵蓋官員發行或贊助數位資產執行限制,同時也要求受涵蓋官員剝離某些加密利益,或將其置於合格的盲信託中。
參議院隨後在一項關鍵程序性投票中未能推進《Clarity Act》,使聯邦道德條款懸而未決。
紐森另外還針對公職人員可能透過政府服務所獲資訊獲利的其他方式採取行動。3 月,他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加州公職人員及被任命者利用內線資訊在預測市場獲利,或協助他人這樣做。

加州擴大加密貨幣犯罪執法
這項迷因幣禁令是紐森簽署的數項針對詐欺、消費者保護與金融犯罪的法案之一。
參議院第1208號法案由參議員提姆·格雷森(民主黨-康科德)提出,擴大了加州的洗錢法,以涵蓋涉及數位資產的交易。該措施還為執法部門建立了扣押和沒收與特定犯罪相關之數位資產的程序,並規定將沒收資產分配給受害者。擴大的數位資產條款預定於2032年1月1日到期。
根據該法,當有合理根據認為資產為犯罪所得或用於協助特定犯罪時,執法部門可申請搜索令以扣押數位資產、錢包或帳戶。該立法還規定了凍結資產及解決被扣押財產索賠的程序。
對加密貨幣產業而言,這些規則為日益複雜的美國監管格局增添了另一層州級規範,即便國會仍在辯論聯邦市場結構框架,而監管機構也以制定規則的方式介入。
紐森辦公室此前曾將加密貨幣倫理定位為打擊川普政府利益衝突的更廣泛行動的一部分。2025年12月,這位州長推出了一個網站,批評川普特赦加密貨幣人物,包括幣安創辦人趙長鵬、絲路創辦人羅斯·烏布利希以及BitMEX高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