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允許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信託進行質押,且不影響其稅務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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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證明美国監管質押信託美國國稅局稅務
1 小時前來源: crypto.news
國稅局允許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信託進行質押,且不影響其稅務地位

美國國稅局已更新其安全港規則,允許符合條件的投資信託與授予人信託對權益證明數位資產進行質押,而不會危及它們的聯邦所得稅分類。

摘要

  • 美國國稅局已更新其安全港規則,允許符合條件的投資信託與授予人信託對權益證明數位資產進行質押,而不會危及它們的聯邦所得稅分類。
  • 符合條件的信託必須滿足涵蓋交易所上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披露、託管、質押服務提供商、流動性管理以及質押獎勵分配等條件。
  • 質押獎勵必須由信託所持有的相同數位資產組成,並在規定時限內向持有人分配等值單位或現金收益。
  • 現有信託自10月6日起有六個月時間採用修訂後的要求,之後便不能再依賴先前的2025年安全港規則。
  • 該指引並未為質押收入創造一般性稅收豁免,也未確定安全港所述範圍之外事項的聯邦稅務處理方式。

根據10月6日發布的稅務程序2026-20,該安全港適用於在採用權益證明驗證交易的無許可網路上持有數位資產的符合條件信託。該程序取代了2025年11月引入原始框架的稅務程序2025-31。

美國國稅局表示,符合新程序所有要求的信託可以授權質押並質押其數位資產,同時繼續符合第301.7701-4(c)條下的投資信託資格,以及聯邦所得稅目的下的授予人信託資格。

該指引僅限於符合條件信託的分類,並未為質押收入提供一般性稅收豁免。美國國稅局特別表示,不應對該程序未明確涉及的聯邦所得稅問題作出任何結論。

美國國稅局質押安全港為符合條件信託設定條件

資格僅限於根據適用州法律作為信託成立、且在滿足安全港要求之前已符合投資信託與授予人信託資格的安排。

信託中的權益必須在全國性證券交易所交易,而其質押披露必須通過有效的註冊聲明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信託必須遵守其權益上市所在交易所的規則,並維持所需的流動性風險政策。

資產僅限於現金及在無許可權益證明網路上運作的單一類型數位資產單位。

一個或多個託管人必須在其控制的地址持有這些數位資產,且只有這些託管人能夠存取相關私鑰。美國國稅局表示,即使資產被質押,信託仍為聯邦所得稅目的保留資產所有權。

質押必須通過與一個或多個質押服務提供商合作的託管人進行。信託及其發起人必須與質押服務提供商保持無關聯,而提供商與託管人之間的合約及獎勵分配必須按公平交易條款協商。

信託、發起人及託管人不得控制質押服務提供商的運營,只能指示符合條件的資產何時應被質押或解除質押。

該程序將質押視為保護和保全信託財產的一種方式,前提是它有助於降低某一方或協同行動團體獲得對質押資產的多數控制權並進行可能損害其價值的交易的風險。

流動性規則允許部分資產保持未質押狀態

符合條件的信託通常必須將其數位資產用於質押,但稅務程序2026-20為流動性及某些運營需求設立了例外。

當信託受託人或發起人合理確定需要流動性儲備以遵守規範贖回的交易所要求時,信託可以將部分持倉保持未質押狀態。從儲備中釋放的資產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再次用於質押。

當資產被出售以支付信託費用、現金分配或贖回時,允許臨時未質押持倉。當數位資產被出資用於創設信託權益、分配給持有人、以出資現金購買或作為質押獎勵收到時,也適用類似處理。

其他例外情況涵蓋清算、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變更,以及為保護資產免受網路協議、質押智能合約或驗證者軟體中潛在系統性漏洞影響而採取的措施。

該框架允許在需要應對可能導致信託無法滿足贖回請求的事件時,進行或有流動性安排。此類安排可包括借入現金的融通或涉及數位資產買賣的協議。

信託為聯邦所得稅目的視為借入數位資產的交易,不符合安全港下的或有流動性安排資格。

罰沒風險另行涵蓋。信託必須就因合理屬於質押提供者控制範圍內或有能力防範的活動或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獲得賠償。

質押獎勵面臨分配要求

透過質押產生的獎勵必須由信託已持有的相同數位資產的額外單位組成。

在扣除信託費用後,必須向持有人實物分配同等數量的單位、出售並以現金分配,或透過兩種方式的組合處理。分配必須根據持有人在信託中的權益按比例進行。

IRS要求這些分配必須在信託獲得相關質押獎勵控制權的日曆季度結束後60天內進行。

隨著質押成為持有權益證明資產的交易所交易產品的一部分,多家美國加密基金已朝類似結構邁進。

例如,富達在9月披露計劃為其FETH基金引入以太坊質押,該基金當時持有約8.98億美元。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富達的擬議結構部分依賴2025-31號收入程序,以在質押ETH的同時保留信託的聯邦稅務分類。

摩根士丹利此前修訂了擬議的以太坊和Solana基金,以納入質押結構,根據該結構,95%的質押獎勵將留在信託中,其餘5%歸服務提供者。

貝萊德的質押以太坊產品採取了另一種方法。其ETHB基金將約70%至95%的ETH投入由Figment及其他提供者運營的驗證者,而約82%的總質押獎勵傳遞給股東。

與此同時,Grayscale已提議從其以太坊和Solana交易所交易基金產生的質押獎勵中進行季度現金分配。其7月的文件表示,付款將取決於賺取的獎勵以及營運費用、費用和適用的稅務處理。

現有信託有六個月時間採用新的IRS規則

2026-20號收入程序是在財政部和IRS於2025年11月推出首個質押安全港後,因要求提供更多細節而發布的。

在先前的指引之後提出的問題涵蓋哪些權益證明協議符合資格、使用多個託管人、罰沒保護、SEC披露要求、質押獎勵的處理以及在分配前解除質押資產的能力。

新程序允許信託使用多個託管人,並明確規定資產何時可以暫時保持未質押狀態。它提供了流動性安排的規則,並將罰沒賠償要求縮小至合理屬於質押提供者控制範圍內或有能力防範的活動或事件。

現有信託有六個月時間(自10月6日起)實施新要求。變更可包括修訂授權質押的信託協議、修訂流程和程序,或兩者兼有。

符合2025-31號收入程序的信託可以在六個月過渡期內繼續依賴先前的安全港。一旦該期限結束,IRS將不再允許信託依賴2025年的程序。

2026-20號收入程序適用於2026年10月6日或之後結束的納稅年度。

美國國稅局警告不要將該指引擴展至其所述範圍之外。該程序並不確定質押收入是否與在美國從事貿易或業務有效關聯、是否構成無關業務應稅收入,或諸如分叉和空投等其他數位資產交易應如何為聯邦所得稅目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