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明确:自托管加密货币无需申报721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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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时前来源: crypto.news
西班牙明确:自托管加密货币无需申报721表格

西班牙税务机关已确认,只要所有者保留对私钥的控制权,且资产并非由境外第三方托管人持有,则存放在自托管钱包中的加密货币无需根据721表格进行申报。

摘要

  • 西班牙表示,当纳税人控制其私钥时,自托管持有的加密货币不属于721表格的适用范围。
  • 当由西班牙境外的第三方保管密钥时,境外托管持有可能需要申报。
  • 热钱包和冷钱包受到相同对待,决定申报要求的是托管和控制权,而非钱包类型。
  • 当加密货币在受监管平台和自托管钱包之间转移时,DAC8仍可生成交易报告记录。

西班牙税务总局在4月21日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咨询意见V0848 26中阐述了这一处理方式,而西班牙税务局的721表格指南指出,申报要求取决于谁控制和保管私有加密密钥。

西班牙的721表格规则将自托管钱包排除在外

根据该规则,721表格涵盖位于境外的虚拟货币,前提是这些货币由代表客户保管私有加密密钥或以其他方式维护、存储和转移资产的实体持有。

该申报义务适用于西班牙居民个人和法人实体、非居民个人或实体在西班牙境内的常设机构,以及西班牙《税收总法》涵盖的某些其他实体。

作为受益人、授权人或以其他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加密资产持有享有处置权的人,也可能属于申报规则的适用范围。在满足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受益所有人也属于该框架的涵盖范围。

西班牙税务局根据加密资产或密钥的控制权是留在第三方还是用户手中,对托管钱包和非托管钱包进行了区分。

钱包是否连接互联网并非决定性因素。热钱包和冷钱包可能有不同的技术设置,但721表格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对私钥的控制权。

就申报要求而言,保留对这些密钥控制权的纳税人并未使用第三方为其保管密钥。因此,以此种安排持有的加密货币不计入721表格所涵盖的余额。

该指南意味着,当纳税人控制其私钥时,硬件钱包可以不属于721表格的要求范围。如果热钱包仍为自托管,也可以受到相同对待。

西班牙已于2023年引入境外加密资产申报框架,首个申报期于2024年运行。正如crypto.news此前报道,721表格是为申报在境外平台持有的符合条件的虚拟货币而设立的,申报义务适用50,000欧元的门槛。

境外加密资产托管可能触发申报

两个条件决定加密货币是否可能进入721表格的适用范围。

首先,虚拟货币必须由为第三方提供私有加密密钥保管服务,或维护、存储和转移虚拟货币服务的个人或实体持有。

其次,托管人必须位于西班牙境外,或者是未在西班牙境内设立相关常设机构的外国居民实体。

只有在满足第一个托管要求之后,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才变得相关。加密资产余额不会仅仅因为区块链网络在国际上运行,或因为钱包可以在西班牙境外访问,就进入721表格的计算范围。

这一区分在DGT咨询意见V0848 26中得到了强化,该咨询涉及一名西班牙居民于2025年创建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长期持有加密资产。

该纳税人是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成员,并将加密货币从个人钱包转移至该公司。DGT审议了该外国公司权益和加密货币应如何根据西班牙境外资产申报规则处理。

对于加密资产部分,该机构审查了两种可能的托管安排。

如果资产通过自我托管方式持有,且纳税人自行存储私钥,包括通过物理硬件设备存储,DGT表示这些持有将不受境外虚拟货币申报要求的约束。无论该设置涉及热钱包还是冷钱包,均适用相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由境外第三方代纳税人保管私钥,则在满足其余申报条件时,这些资产可能属于721表格的适用范围。

私钥的控制权决定721表格的处理方式

西班牙当局部分借鉴了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条例》框架来界定托管定义。

MiCA将代表客户托管和管理加密资产定义为代表客户保管或控制加密资产,或控制获取这些资产的手段。私有加密密钥可以作为这些获取手段。

这一区分将保留自己密钥的用户与资产或访问凭证由服务提供商控制的客户区分开来。

与此同时,受监管的加密托管已成为西班牙金融业中更重要的组成部分。6月,西班牙银行集团Cecabank推出了受监管的托管平台,此前该公司已获得MiCA下加密托管、转移以及订单接收和传输的授权。Renta 4 Banco是首批使用该基础设施的机构之一。

Cecabank提供托管和银行基础设施,而Bit2Me负责交易执行、流动性和市场准入等领域。该银行已获得西班牙证券监管机构CNMV的授权,并在西班牙央行注册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此后,托管也出现在西班牙其他加密服务中。Bit2Me于9月推出的Bit2Shield取证部门使用多签名冷钱包存储调查中查获的数字资产,直至当局下令处置。

自我托管仍可能产生其他申报记录

被排除在721表格之外并不意味着涉及自我托管钱包的活动就不受任何加密申报框架的约束。

欧盟的DAC8税务申报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要求需申报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收集应申报用户和交易的信息。

根据欧盟DAC8加密税务规则,当资产在受监管平台与外部地址(包括自我托管钱包)之间转移时,服务提供商可以收集交易信息。该情形下的申报义务落在受该框架约束的服务提供商身上,与西班牙针对境外虚拟货币持有的721表格测试是分开的。

721表格本身关注的是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在境外持有的合格余额。西班牙税务局表示,通过纳税人自己的私钥控制的虚拟货币不计入境外加密资产申报所涵盖的余额。

申报义务可能不仅限于在12月31日仍持有合格资产的人。纳税人在该年度内曾是所有者、受益人或授权人,或以其他方式持有处置权,但在年末前失去该身份的,仍可能必须提供与其身份终止之日相对应的信息。

休眠遗产在属于西班牙《一般税法》第35.4条所涵盖实体时,可能被要求申报;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明示或默示接受继承后,即须遵守相关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