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根据两项联邦投资法提出了一项10月1日生效的加密资产托管框架,允许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自我托管,并允许州信托公司提供托管服务。
摘要
- 该提案涵盖注册投资顾问、注册投资公司及业务发展公司。
- 在没有获准托管人的情况下,顾问可在满足条件时自行持有加密资产。
- 州信托公司在担任托管人之前,其权限和保障措施将接受审查。
- 公众意见征询将在《联邦公报》发布后持续60天。
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在10月3日X帖子中分享的声明中表示,该提案解决了顾问和基金如何合法为客户持有加密资产的不确定性。SEC于10月1日与拟议规则一同发布了同一份声明。
根据委员会的公告,该框架将消除限制加密相关投资建议的托管障碍。该机构表示,还将允许受监管基金提供更多加密投资策略,并指出注册投资公司和业务发展公司属于所涵盖的基金之列。
SEC加密托管提案将允许有条件自我托管
根据SEC的提案,顾问可在有限情况下自行持有客户和基金的加密资产。委员海丝特·皮尔斯解释说,顾问必须首先确定该资产没有获准托管人可用,然后每季度重复该评估。
在10月1日的声明中,皮尔斯表示“自我托管”描述的是顾问为客户持有资产。她将这种安排与投资者在没有中介的情况下自行持有资产区分开来。
正如crypto.news在10月2日报道的那样,有条件自我托管提案构成了一个框架的一部分,该框架还涉及外部托管提供商。SEC已将这些变更开放征求意见,而非将其作为最终规则通过。
对于州信托公司托管,皮尔斯表示,顾问和基金在任命该公司之前必须评估其州授权和书面保障措施,然后每年重复这些检查。根据她的声明,保障措施必须涉及加密资产及相关现金的盗窃、丢失、滥用和挪用问题。
根据SEC的规则制定案卷,该提案还包括对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的修改。该机构以文件编号S7-2026-35发布,发布编号为IA-7023和IC-36353。
案卷将公众意见征询期设定为《联邦公报》发布后60天。根据SEC公布的时间表,意见征询计时因此从拟议发布文件发布之日起算,而非阿特金斯X帖子的日期。
现有托管规则为新推出资产留下空白
在阿特金斯的叙述中,当托管提供商无法在新开发的加密资产推出后数月内提供支持时,强制使用获准托管人会带来实际问题。他表示,拟议框架将解决这一延迟,同时为顾问和基金提供合规托管的途径。
主席将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部分规则描述为早于互联网时代。根据他的声明,这些条款是围绕传统资产以及针对损失、盗窃和滥用的保护措施而制定的。
“不幸的是,我们的规则和法规未能跟上步伐,”阿特金斯说。
由于客户寻求接触他所描述的数万亿美元资产类别,阿特金斯表示,现有框架让顾问和基金对合法托管安排感到不确定。他的声明将此次修订与客户需求以及加密货币市场存在之前制定的托管规则的局限性联系在一起。
除数字资产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其修正案将更新涉及注册投资顾问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受监管基金的经纪自营商托管服务的要求。
在8月26日发布的早前报道中,白宫托管审查追踪了该提案于8月25日提交给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情况。该报道描述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5年6月撤回其先前的保障提案后的一项单独规则制定工作。
代币化证券措施先于托管提案
回顾该机构早前的行动,阿特金斯指出,2025年12月针对存托信托公司自愿证券代币化试点的工作人员不采取行动函是其加密政策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
根据他的声明,工作人员在该函之后于2026年1月发布了代币化证券的分类框架。委员会随后发布了一项解释,说明哪些加密资产属于证券,以及资产何时可能不再受投资合同约束。
8月6日一篇关于DTC代币化服务计划的报道详细介绍了该试点对美国证券的覆盖范围。根据这份为期三年的不采取行动函,合格资产包括罗素1000指数成分股、追踪主要指数的ETF以及美国国库券、票据和债券。
根据该报道,DTCC计划于2026年10月推出服务,允许参与者创建由DTC托管的合格证券的代币化表示。参与者将能够把这些表示转移到经批准的钱包,并在传统记录和代币化记录之间进行转换。
关于交易接口,阿特金斯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于4月发布了一份声明,说明用于准备代币化证券交易的某些接口对经纪自营商注册的影响。8月,委员会提出了《加密资产条例》,他将其描述为涉及加密资产的某些投资合同的发行框架。
美国股票代币豁免要求同等股东权利
在该机构最近的一些行动中,阿特金斯提到了针对交易代币化全国市场系统股票的创新豁免。
9月20日发布的报道审视了五年期股票代币豁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9月17日推出该豁免。根据该机构的框架,合格代币必须与同一类别的传统股票具有相同的公司权益、股息、投票权和清算权。
根据该豁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排除合成股票产品,并要求合格交易场所当标的股票在其主要上市交易所停牌时停止代币交易。对于第三方代币,交易场所必须通知标的发行人,并在上市前至少等待30个日历日;发行人的反对将阻止交易开始。






